一名“95后”女子打着盗窃主意,应聘时趁机盗窃收银台内的现金,让2家酒店都遭了殃。近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2018年2月2日,赵某冒用他人身份到昆明市官渡区某酒店应聘前台收银员,趁酒店另一名收银员不备之机,将放于收银台抽屉内的现金6450元盗走。5天后,赵某又再次故技重施,冒用他人身份到昆明市官渡区某精选酒店应聘前台收银员,趁酒店另一名收银员不备之机,将放于收银台抽屉内的人民币现金2605元盗走。 2020年12月18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官渡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赵某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据此,官渡区法院一审判决,赵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另外,责令赵某退赔被害单位被盗现金。本报记者 林舒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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