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我省召开2021年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方案》明确本次拟调整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数共1300项,平均调增幅度28.25%。其中,拟调增项目1113项,平均增幅36.4%;拟调减项目187项,平均降幅20.1%。 据介绍,此次调价,优先选择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手术、治疗等项目,兼顾中医、特色专科医疗服务项目,所选项目为公立医疗机构广泛、普遍开展和学科代表性的项目(明确了手术类项目年服务例数50例以上,非手术类项目年服务例数100例以上作为项目遴选标准)。同时重点梳理2005年以来未调价及因取消药品加成部分项目调整后未理顺比价关系、价格关系不合理的项目,或因发展需求变化导致成本和价值严重偏离、矛盾突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在拟调整的1300项医疗服务项目中,50%属于技术难度或风险较高的手术类项目,26%属于专科类项目。1300项中,1112项为2005年以来首次调价的项目,占拟调整项目的86%。调价幅度向高技术、高风险、高难度的手术类项目倾斜,将部分主要依靠设备、成本趋于下降的项目纳入降价范围。 此次调价收集汇总全国相关省市项目价格,主要与四川、贵州、广西、重庆等周边省(区、市)价格进行比较,保持与经济和医疗条件相近区域的价格衔接。同时,加强与医保支付政策的协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政策同步出台、同步实施、同步到位。 听证会上,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就调价后对医保基金运行、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影响进行了专题分析,提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具体措施。此次调价,综合测算取消耗材加成、药品耗材降价和医疗服务项目调价增加后的医疗费用,达到了患者总体医疗费用不增加的调价预期;调价有利于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质量。 本报记者 赵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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