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将有偿救援的施行范围,从黄山风景名胜区扩大到整个山岳型景区。近年来,随着户外探险运动兴起,“驴友”擅自进入禁区遇险的事件频发,给当地带来巨大安全风险和经济负担。户外探险救援该由机构还是个人“埋单”,成为社会热议话题。(6月23日新华社) 点评:“驴友”的某些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导致公共救援资源的无底线支出;政府需要把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放到其他公共领域。“驴友”接受救援时须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应费用,符合民法权利、义务与责任相协调统一的法治原则,可起到一定的震慑警示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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