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绩不佳,职工蔡依山(化名)被公司要求参加一个月的培训,在公司屡次催促后依然不执行,被“炒鱿鱼”。蔡依山向法院起诉公司索要赔偿。日前,广西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纠纷作出判决,公司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6月24日《工人日报》)
点评:自己不想发展,也别影响公司发展;自己不想进步,也不要拖公司后腿。拒绝提高被“炒鱿鱼”,不冤!
——长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