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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6日 星期一
“网约车收空调费”应兼顾多元诉求

    特约评论员 杨朝清

    “网约车收空调费”收不收、收多少、怎么收,不能任由其中一方自说自话,而是要兼顾三方利益,找到三方最大的“价值公约数”。

    近日,叮叮出行CEO杨磊针对司机违规收取“空调费”发布了致歉信。信中称,关于沈阳乘客反映“乘坐网约车时被司机要求多付4元钱空调费”的问题,司机私自额外收取空调费用属违约行为。叮叮出行平台已对司机进行暂停服务、批评教育的处罚,司机擅自收取乘客的4元空调费已退还给乘客,并向乘客致歉。(8月15日红星新闻)

    按照目前各大网约车平台制定的规则,司机绕过平台额外收取空调费属于违约行为。“网约车收空调费”说到底,就是少数网约车司机对规则进行人为的变通和替换。不满意、不接受平台的规则,司机们不接业务就可以了,既想通过平台来接业务又对束缚自己的行为、约束自己利益的规则缺乏足够的敬畏和认同, “网约车收空调费”将明规则替换为对自己有利的“潜规则”,这样的自说自话、自弹自唱,不可避免会遭遇乘客的不满与抵触。

    同样一辆汽车,开空调难免会增加一些成本。如果没有搭载乘客,司机开不开空调属于私事;如果搭载了乘客,享受安全、舒适的出行服务关乎乘客的权利与尊严,乘客可在与司机协商下开关空调。在乘客明确反对“空调费”的背景下,网约车司机以平台有问题为由,生硬、冰冷地收取“空调费”,显然并不合规。

    网约车司机额外收取“空调费”,背离了《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网约车司机与平台之间是一种商务合作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网约车司机对平台的计费规则、利益分配不满意,可以与平台进行商谈,而不能背着平台搞另一套。“网约车收空调费”不仅损伤了消费者的权利与尊严,也损伤了网约车平台的口碑与声誉。

    作为一个利益共同体,网约车平台、司机和消费者的互动关系,不仅包括交换和互惠的关系,也包括利益协商和博弈的关系。网约车平台作为一个“结构洞”,一端连着为了更好生活而打拼的司机们,一端连着渴望享受更优质出行服务的消费者;只有在动态的、长期的利益协商和利益博弈过程中保持大体的利益均衡,网约车服务才能行稳致远;如果顾此失彼、厚此薄彼,就难以实现“美美与共”。

    市场经济本质上也是一种契约经济和法治经济,“网约车收空调费”不能任由司机自行其是,而是要在法律和规则的框架内运行。一方面,网约车平台要明令禁止,在失范行为与非失范行为之间建立清晰的界限;另一方面,也要倾听司机群体和消费者群体的利益诉求,对计费规则、利益分配进行动态的调整和优化,既保障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也调动司机们的干劲与激情。

    “网约车收空调费”收不收、收多少、怎么收,不能任由其中一方自说自话,而是要兼顾三方利益,找到三方最大的“价值公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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