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医师法草案三审稿,拟明确医师自愿参与公共场所救治予以免责。
近年来,医师在公共场所遇紧急情况予以施救的情况时有发生。为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场所的救治活动,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医师在公共场所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点评:免责,相当于对医师说:别犹豫,救人就是!免责的同时,也免除了医师的恐惧。——郝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