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法入山人员被执法人员查处

违法入山人员在核心保护区内的用火痕迹
近日,大理州、市苍山保护管理机构联合林草、公安、森林消防等多部门,在苍山兰峰区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拳打击擅自进入苍山核心保护区、未开发区域的违法行为,共查处20余名违法入山人员,有效震慑了违法入山乱象。
联合执法行动主要针对“黑领队”“黑向导”通过各类网络社交媒体平台(抖音、小红书、两步路等),以小众徒步、秘境探险、组团采菌等噱头招募人员进入苍山核心保护区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还发现违法入山人员随意丢弃的食品包装袋、饮料瓶等生活垃圾,同时发现多处野外用火痕迹。执法人员同步开展现场遗留垃圾清理、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工作。
苍山作为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组成部分,地形复杂、气候多变,违规进入未开放区域极易发生迷路、摔伤、失联等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违法进入苍山核心保护区的,最高可罚款10万元;造成生态破坏的,最高可罚款500万元。请广大游客自觉遵守保护区相关规定,通过正规渠道入山,在开放区域文明游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除下列活动外,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一)为保护自然保护区开展的调查监测、生态修复、管护巡护等活动,科研观测、基础测绘、文物和其他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活动,以及国家机关依法履行执法职责确需开展的活动;(二)原有居民必要的生产生活活动,以及确需保留、无法避让的已有重要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改造;(三)必须且无法避让、以生态环境无害化方式穿越地下、水下或者空中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四)为维护国家安全、实施国家重大战略确需开展的活动,以及无法避让的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活动。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重点区域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入山行为,守护苍山生态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文图据风花雪月号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