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张某因工作与女子谢某相识,此后张某以各种理由,累计骗取谢某5079173.86元。张某在谢某不断催促还款的压力下,终于承认钱款被挥霍的事实,而谢某的丈夫葛某得知此事后,心情低落,在家自杀身亡。记者近日从裁判文书网了解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法院认定,2020年10月张某因工作原因与被害人谢某相识,并介绍帮助谢某办理有关房产事宜,以此取得其信任。张某还编织各种各样虚假理由对谢某实施欺骗,并将骗取的款项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充值游戏及偿还个人债务等。
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张某以“公司规定看房需要缴纳意向金、定金”“撞伤老人需赔偿”“紧急就医”“缴纳车险”等诸多虚构事由,向谢某骗取款项用于个人消费、挥霍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共计5079173.86元,数额特别巨大,且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被害人家属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一审判决后,张某不服提出上诉。在上诉理由中张某辩称,谢某丈夫葛某的死亡与自己无直接关系。
关于谢某丈夫葛某死亡与张某诈骗行为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的问题,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张某诈骗行为“一定程度上”造成葛某死亡。经查,现有证据证实,自2024年1月葛某得知谢某受骗及数额,找张某写下欠条,至同月20日频繁搜索轻生相关内容,同月26日、27日葛某向谢某表达“生活还是要继续”“很难受”等内容,搜索抵押房产还款等信息,同月27日因焦虑失眠就医,同月28日自缢身亡。
以上事实反映出,葛某认知到受骗损失数额大,索赔难度大,还债压力大,短时间内难以承受,无法纾解,求医吃药仍未见效,终至悲剧发生。葛某身心因张某诈骗犯罪遭受沉重打击不证自明。葛某既无相关既往病史,其间亦未见增加葛某轻生风险的其他介入因素,依法应当认定张某诈骗行为与葛某死亡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原判认定并无不当。相关诉辩意见理由不足,不予采纳。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共计5079173.86元,数额特别巨大,造成被害人家属自杀,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诉辩意见均不予采纳。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张某上诉,维持原判。
据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