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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公开征集执业药师典型事迹

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宣传执业药师制度,展示执业药师队伍的精神风貌;为积极挖掘云南省一线执业药师事迹闪光点,推选出优秀且具有云南代表性的执业药师,助力我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宣传和队伍能力建设,该局于近日启动云南省执业药师典型事迹征集活动。

征集内容为执业药师个人事迹,重点征集基层一线、民族及边远地区执业药师典型事迹,涵盖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质量管理、药品零售企业管理、群众合理用药指导等工作实践。重点征集以第一人称讲述的执业药师履职故事、职业初心,分享用药科普、业务能力提升经验。

被推荐人必须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并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且注册在岗时间不低于3年。人物事迹必须真实客观,无虚构、夸大;内容及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药师业务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涉密内容,报送材料即视为同意授权主办方对材料进行再创作及多渠道宣传发布。

执业药师个人事迹,提供文字材料为原创稿件,每人1份,字数3000字以内。“我是执业药师”第一人称故事,提供文字材料,每人1份,以第一人称讲述,3000字以内。稿中附执业药师单位、姓名、职务(职称)、电话。带工作场景的照片1至3张,图片大小1M以上,并附图片说明。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申报材料的审核,择优推荐1至2名执业药师。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对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单位、企业上报的执业药师典型事迹及“我是执业药师”第一人称故事进行择优选择,选定宣传人选。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负责组织媒体对选定人员进行访谈,制作宣传视频及文字稿件,上报国家药监局宣传作品库。执业药师典型事迹将在专栏刊发;“我是执业药师”第一人称故事将在专栏进行展播。

本报记者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