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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民方女士反映 孩子眼部不适不愿再参训 协商好的退款未按时兑现 游泳馆:双方已重新约定4月15日前完成退款

记者实地走访,了解事件进展。

近日,昆明市民方女士向本报反映,其在北市区某商业中心3楼的“游来游趣”儿童游泳培训中心为孩子办理了半年游泳卡,后因孩子眼部不适不愿继续参训,与场馆产生退费纠纷。记者实地走访核实,双方已就退费金额与时间达成一致。

家长反映

店家答应退还4000元,但到4月1日仍未兑现

据方女士介绍,她先为孩子购买了168元6节体验课,后通过抖音团购380元抵500元优惠券,于2025年10月15日到店支付5499元,合计实付5879元,办理了原价5999元的半年期儿童游泳正课卡。

方女士称,孩子于去年11月中旬开始上正课,12月因眼部不适请假一个月,今年1月初恢复上课后仍感不适,遂于1月20日正式提出退费申请,此后未再到馆上课。正课累计仅上了5次,加上此前体验课,总上课次数为11次。方女士表示,店家曾答应在3月内退还未消费的4个月费用,共计4000元,但直到4月1日仍未兑现。

游泳馆回应

因资金压力未能按时履约,双方已重新约定退款时间

针对家长的退费诉求,记者于4月1日晚8时来到该游泳馆了解情况。一进门,左侧便公示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最新一期(3月份)的卫生监测报告,以及8名员工的健康证及照片。穿过大厅,里间游泳池有多个孩子正在训练,一旁有家长等候。前台工作人员提醒记者更换鞋套后方可入内。记者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后,前台表示自己刚来不久,需等半小时后教练下课再作回复。

待顾客离场后,一名自称阿杰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他证实确有方女士退款一事,并向记者出示了方女士4岁宝宝的完整游泳签到记录与付款记录,确认孩子累计上课11次,去年10月15日开卡时两次付款合计5879元,缴费及上课情况与家长表述一致。

记者询问为何未能按时兑现退款,阿杰称,双方最初协商约定于3月31日前完成退款,但因场馆春节后更新净水设备、运营成本增加,出现阶段性资金周转压力,未能按时履约。方女士多次沟通未果后,双方发生争执,场馆曾报警维护现场秩序。考虑到持续纠纷会对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场馆最终同意按家长诉求处理:因方女士购买的是5999元半年无限次卡套餐,以1000元/月的标准按2个月使用期折算已消费部分,退还剩余4个月费用,共计4000元。双方重新约定退款时间为4月15日。

律师提醒

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前,要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

针对此类预付式消费纠纷,云南鉴心律师事务所刑民综合部主任孙诗莹作出专业解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7日内,有权无理由请求返还预付款本金,但需未获得过相应商品或服务。若超过7日或商家提供的优惠已使用,原则上不适用无理由全额退款;已消费部分需按优惠价或原价扣除,余额可退。若消费者已使用商家提供的优惠项目,非因消费者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接受服务,按优惠价计算已消费金额,余额退还;若因消费者原因导致退款,则按原价计算已消费金额,余额退还;原价虚高的,按市场价格计算。

在防范预付式消费风险方面,孙诗莹提醒消费者:尽量要求商家提供书面合同,保存付款凭证、消费记录、沟通记录,以便后期举证。如遇经营者跑路或服务不符约定,可向消协投诉或提起诉讼。

同时,孙诗莹也提醒商家:在设计预付款优惠等项目时,应明确退款规则,避免模糊表述;合理定价,避免原价虚高;提升服务质量,减少因违约引发的退款纠纷。本报记者 江洋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