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大同古城某商户因未按要求亮灯,遭多名工作人员撬锁并强制开灯一事,引发广泛关注。2月5日,记者致电当地市民热线,对方回应,春节期间要求古城商户彻夜亮灯系倡议而非强制,撬锁这一行为的确存在问题。平城区古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具体情况尚在核查中。
店铺因未彻夜亮灯被撬锁开灯
一则监控视频显示,2月3日23时许,多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其中有几名消防员,蹲在门口撬门。随着门锁被剪断,店铺门接连被打开,几名消防员走到一边,另有7人先后进入店铺内,有人拿着手电,有人手持设备录像,打开室内灯光后,5人先行离开,两名身穿荧光绿制服外套、衣服背后印有“平城综合执法”字样的工作人员使用U型锁将店门锁上。
2月4日,岳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事情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上门开灯的有穿制服的城管、消防和物业人员,但他都不认识。他们撬开两道门,把大门上的锁剪断,第二道门的地锁也损坏,门板已经撬得变形,关不上了。
大同古城另一商户向记者介绍,春节前有工作人员上门通知他要将店铺的灯都打开,2月3日又有人上门通知了一次,但此前他店铺外面的灯箱被相关部门要求拆除了,现在又要求他开灯,他只能把门头灯都开了。
当地曾发《古城亮化倡议书》
1月27日,大同市平城区古城街道办事处鼓楼社区下发的《古城亮化倡议书》显示,1月27日至2月12日,18时到次日清晨6时,属于亮灯时间段。室内留灯,古城内各商业门店应确保室内灯光充足,直至次日天明。门头牌匾、广告牌、LED电子屏及灯笼等应全部点亮,直至次日天明。
据大同日报消息,春节期间,当地政府倡议大同古城内沿街商户尽量延长营业时间,夜间开启店铺灯光,让城市的夜晚更加璀璨绚丽。额外的电费,政府将予以补贴。
2月4日,岳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倡议的内容,他一直在配合,当天仍然开着门头和门外的灯。事发当晚,岳先生已经闭店回家睡觉,有人给他打电话,称不赶来开灯的话,会强制开锁并且亮起屋内的灯。
2月5日,记者联系了多位大同古城的商户,对方均表示,提前接到了通知,大部分店铺都遵循要求,保持了“彻夜留灯”。至于网友关心的电费问题,商户则回应,并不知晓谁来承担因此而产生的额外开支。
随后,记者以当地商户身份致电便民热线,对方称,春节期间要求古城商户亮灯系倡议而非强制,撬锁这一行为的确存在执行上的问题。
相关部门正在核实调查
古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地春节期间确实在开展亮化工程,但对撬门开灯一事暂不清楚,将把这一情况反馈给领导。
大同市平城区委办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已关注到此事,看到这事也很惊讶,确实不合适,相关部门也正在处理。
平城区政府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此事还在处理中,具体情况需咨询平城区委宣传部。记者随后致电平城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挂断了电话。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已关注到此事,但平城区综合执法大队归平城区政府管,市城管局无权处理此事。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平城区城市管理局,电话无法接通。平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电话也无人接听。
据大风新闻消息,店铺老板称撬门的有城管和消防人员,且自己在事发后曾报警。极目新闻记者致电辖区南街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
2月5日,大同市平城区古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称:“现在我们知道这个事情,相关人员正在核实调查中,我们也高度重视此事,后续我们会对此事件的前因后果有具体回复。”
2月5日下午,平城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回应称:“一切以官方消息为准。”
律师说法
擅自撬锁属行政违法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当地政府的亮化工程属于行政指导行为,倡导商铺店铺夜晚开灯美化城市夜景,但这种倡导行为不具有行政强制力,店铺老板有自由选择是否夜间亮灯的权利。而工作人员擅自撬锁开灯,是侵犯了他人合法财产权益,滥用行政权力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给相对人造成损失的,相对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
付建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紧急的除外。让商户开灯显然不是情况紧急的情况,且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也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出示合法证件并说明理由,如果没有做到上述行为,其执法行为也是不合法的。
河北言复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冬华也表示,当地政府推进夜间开启店铺灯光提升氛围并补偿电费的做法值得肯定,但该亮化工程仅是倡导性行为,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目前官方尚未明确开门撬锁工作人员的身份,即使是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强行撬门进店开灯的行为也无法律依据。如是正常执法行为,也应当出具法律文书,依法履行相关告知、催告等程序,而不能强行撬门。
据大皖新闻、极目新闻、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央广网、大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