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9岁女生遭侵害落水致溺亡案”受害人家属处获悉,近日收到来自法院的消息,该案嫌犯陈林日前已被执行死刑。
2024年7月25日晚,被告人陈林和朋友饮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家,在驻马店平舆县万冢镇三桥村遇到被害人闫某在路边玩手机,遂将闫某诱骗上车并带至偏僻地段,先后两次欲强奸闫某均未得逞,闫某为躲避侵害掉入水塘中,陈林因害怕闫某逃脱后报警,遂折断水塘边的小树,并用树枝多次敲打闫某身体不让其上岸,致使闫某溺水死亡。
2025年1月15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陈林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决定对陈林限制减刑。
宣判后,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以原判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上诉。此事经媒体报道,引发社会舆论关注和讨论。
2025年2月28日,河南省高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林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极为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对陈林所犯故意杀人罪改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该案受害人家属向记者表示,接到法院法官通知,陈林在6月底已被执行死刑。家属申请的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目前也已进入财产查控阶段。
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