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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锐评]

家长质疑校服被拘留执法权岂能如此滥用

□ 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不能让抱薪者冻毙于风雪。邓建国反映儿子校服质量问题,看似是个人之事,其实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公共问题。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爱较真、有社会责任感、敢于表达的人,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小至一件校服、一份学生餐,大到一幢教学楼、体育馆,如果出现问题无人反映、无人发声,那才是可悲和危险的。

因为发了两条反映儿子学校校服质量问题的视频,甘肃省庆阳市宁县盘克镇的36岁男子邓建国被宁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7天。

此后,邓建国走上了漫长而艰辛的维权之路:他申请行政复议,收到的是维持原处罚的决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讼诉,被驳回诉讼请求。他不服继续上诉,终于在二审迎来转机: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宁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依法应予以撤销。但因案涉拘留决定已执行完毕,已无撤销必要,警方需承担7天拘留的国家赔偿3237.08元。

3000多元的国家赔偿,对邓建国来说,只能起到些许安慰的作用:在被行政拘留后的将近两年时间内,邓建国因为遭遇不公,婚姻关系破裂,失去了工作,还患上了抑郁症。他几乎失去了一切。

邓建国发的两条视频,究竟有没有问题?

还原两个基本事实:第一,校服质量确实存在问题,校服标签与检测结果不符、棉含量不达标,这一点已经被一审法院认定。第二,邓建国是在多方沟通未果,向学校和校服供应商反映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才转而上网发视频表达诉求。

从操作流程看,他既无寻衅滋事的主观故意,也没有造成寻衅滋事的危害结果。寻衅滋事以扰乱公共秩序为前提,存在质量问题的校服被退订,难道不是应该的吗?怎么就成了扰乱公共秩序,这个公共秩序究竟是谁的公共秩序?

邓建国唯一的问题或者说瑕疵,在于他的视频中含有未经证实的信息,比如说校服甲醛超标。但是一个社会共识是,我们不能要求公民的举报和投诉百分之百的准确,这个要求过于苛刻,如果我们都要以如此高的标准来要求举报者,将会极大地提高公共表达的成本,这将会导致整个社会噤若寒蝉,无人再敢发声。

不能让抱薪者冻毙于风雪。邓建国反映儿子校服质量问题,看似是个人之事,其实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公共问题。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爱较真、有社会责任感、敢于表达的人,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小至一件校服、一份学生餐,大到一幢教学楼、体育馆,如果出现问题无人反映、无人发声,那才是可悲和危险的。

更加可悲的是,邓建国为了他的勇敢和耿直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这是不应该发生的,也是一种极其负面的示范效应。这也提醒执法者,要有对权力的敬畏之心,对待公民的正当表达诉求,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当成压制公民表达的工具。

  • 家长质疑校服被拘留执法权岂能如此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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