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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

对超硬材料等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9日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10月9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对超硬材料、稀土设备和原辅料、钬等5种中重稀土、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将于11月8日正式实施。此前,已经向有关国家和地区作了通报。

发言人说,此次列管的相关物项具有明显的军民两用属性,中国依法依规实施出口管制措施,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更好地维护了国家安全和利益,更好地履行了防扩散等国际义务。中国政府愿与各国一道维护全球产供链稳定畅通,相关措施不针对任何国家和地区,对于合法合规的出口申请,中方将在审查后予以许可。同时,中方愿通过双边出口管制对话交流机制,与相关方就出口管制政策和实践开展沟通对话,共同促进、便利合规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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