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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再通报“游客在海鲜店消费1930元”一事

拟对涉事司机罚款并对该店立案调查

1月8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关于网民反映在三亚市旅游时遭遇“非营运车辆司机诱导消费”一事,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全力调查。

经核实,2026年1月2日21时许,石某驾车(琼BD11**)途经三亚某滨海酒店,见当事人一行4人在店外等车,便主动上前揽客,后运载至天涯区友谊街渔多多饭店进行消费。

经查,石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情况属实,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拟对石某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海鲜店涉嫌商业贿赂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下一步,全市执法部门将全面加大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重点区域巡查管控,切实维护市民及游客的合法权益与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广大市民游客如遇类似情况,请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898-12345。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对三亚旅游市场的公共监督。

此前有网友发帖称,与家人在三亚旅游时,被非运营车辆拉到海鲜店吃饭,4道海鲜与2个椰子共消费1930元。点菜时,服务员强调“整个三亚都是这个价格”。

1月7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关注到有网民反映在三亚打车前往司机推荐的海鲜店就餐时存在价格过高的问题,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和交通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据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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