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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5日 星期五
4S店2000元优惠做饵 市民买车“被套路”

    在4S店全款买了车,销售方却告知,只要签一份贷款合同,可以优惠2000元。这份贷款不仅由销售方帮你还,也不会对你的征信有任何影响。如果你糊里糊涂签了,就掉进“套路贷”坑了。

    近日,在辖区整治工作中,盘龙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大队接到一起消费者举报。举报人称其在某4S店以全款付清的方式购买了一辆家用小型汽车。而在购车过程中,销售方以给举报人2000元的价格优惠为由,诱使举报人签订了另外一份贷款购车合同。销售方告诉举报人,只要用举报人名字签订贷款购车合同即可,还款由销售方承担,并且这个贷款对举报人的征信不会造成影响。

    然而,后来举报人买房时需要贷款,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查到其有一笔贷款尚未还清,无法贷款;举报人立刻就与销售方协商,希望解决这一笔贷款。但销售方要求举报人承担3000多元的损失费,才能给举报人提前还款。

    举报人遂将此事举报到盘龙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大队。经盘龙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调查了解,4S店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并依法对销售方进行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1.不能盲目听信商家宣传

    理性看待商家发布的优惠活动,询问清楚后再选择是否参与优惠。

    2.签合同要慎重

    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条款,发现不合理之处可拒绝签订。如果已签订,务必保留好自己那份合同,留作凭证。付款后也要保存好收据等相关材料。

    3.解决方式

    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的,消费者可以先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或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还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报记者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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