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继湖南湘潭福利社区将失独家庭列为扫黑对象后,又发现山西忻州卫计委也将失独家庭纳入扫黑工作。山西省忻州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2018年9月19日发布一篇名为《开展扫黑除恶治乱,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文章,列举了忻州市卫生计生委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的重点内容,失独家庭包含其中。 《新京报》评论:公开数据显示,我国失独家庭已超过百万个。现实中,或许有一些失独家庭出于自身状况,提出过相关诉求,但这本是他们的权利。只要在合理合法的范畴,作为基层部门,就需要认真对待,并尽力加以解决,或是将相关要求反映给上级部门,共同促进救助体系的完善。如果动辄把他们纳入扫黑除恶的重点摸排群体,不仅构成对他们的伤害,实际上也是对扫黑除恶的扭曲。 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明确提到,扫黑除恶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相关负责人也强调,绝不允许下指标。很显然,将失独家庭纳入其中,既无足够的法理依据,也与扫黑除恶的初衷和中央的要求不符。 今年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在《关于加大失独老人救助力度的建议》中提出,失独家庭普遍存在经济状况不好、心理健康状况较差、患病率较高和照顾资源缺乏等特点。因而,无论是从计生配套政策完善的角度,还是基于失独家庭群体的特殊现状,给予失独家庭更多的精细化救助,都宜早不宜迟。 而两个不应该发生的“基层插曲”,也再次提醒社会,对这个群体,需要释放更多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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