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慎毅 近日,陕西商洛一名近六旬男子住院两个半月被开600余公斤中药一事,在相关部门的介入下,有了初步结果。7月21日晚,镇安县卫生健康局、镇安县精神病防治院和柞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儿子冯斌进行协商,提议退款别追责,遭冯斌拒绝。(7月24日华商网) 在这一事件中,如果是医生笔误,药房在包药的时候就会发现,就会主动询问医生而改过来,那么费用也就相应改过来。但是治疗费用仍然包括上千斤中药的费用,显然,这家民营医院涉嫌骗人骗保。 近年来,一些民营医院骗人骗保手段花样百出,已成为社会的一个毒瘤。有的通过“阴阳处方”开出高价药,有的利用针对贫困户、低保户等特殊人群的就医优惠政策,诱导本不需要住院的群众住院。仅央视就曾报道过《医疗机构骗保:10张病床“住”136人 死人“住院”2次》《医院骗保:诊断是假的、病人是演的、病房是空的!》等新闻。 骗取社保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司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将会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款,具体视情节严重性而定。而这3家单位竟然共同提出不追责,实在令人怀疑,这3家单位是否达成了一个骗保的铁三角?果真如此的话,这反而成了一次自我举报,这是哪来的底气? 去年1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不少省区市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也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按下葫芦起来瓢。这与一些民营医院犯罪手法越来越隐蔽有关,与医院和监管部门穿一条裤子有关,与医保基金管理“多龙治水”、部门之间协作机制不畅有关,更与患者在一些民营医院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不到保障有关。比如冯斌所以迟迟发现两月“服用”千斤中药,就是因为医院进行封闭治疗。 这就需要监管部门之间加强合作,信息共享,特别是利用好大数据、新技术,通过强制医院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来实现对医保基金的监管。比如,近日浙江省将电子健康卡与电子社保卡“两卡融合”,推出“健康医保卡”,实现医疗服务“一网通办”。这不仅方便了患者就医,更是能让患者及时知道自己的病情、处方、医药费用,患者发现问题可以随时要求整改,医院不改正可以拿着手机上的这些凭证投诉举报。再比如,日前,山西省医保局、山西省财政厅新近印发《山西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最高奖励10万元。医院里的这些内容透明了,医院就没法玩猫腻了。 当然,加强监管打击,还要加强问责。就像国家医保局要求的,要建立“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不处理是渎职”的问责机制。由此构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对医疗报销制度和执行中存在的漏洞尽快补齐。所以,对这家医院甚至涉及的相关部门,必须严厉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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