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一女子来到罗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一份希望得到从轻处罚的申请书递交给了办案民警:“警察同志,我当时没有及时报警处理,现已造成交通肇事逃逸,希望你们在此案件中对我从轻处理”。 “鉴于你主动投案,积极配合调查,又取得事故受损车辆驾驶人的同意,我们会依法酌情处理。” 原来,2月11日凌晨1时许,罗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县公安局指令:“有群众报警,南片区一小区路段疑似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请前往处置。”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找报警人了解情况。 据报警人描述:“我听见嘭的一声巨响,以为是出车祸了......”民警根据报警人的描述,对酒店周边进行排查后发现,小区路边停放的5辆车均有被碰撞和刮擦的痕迹。经过现场勘查,民警初步推断肇事车辆为一白色车辆。监控显示,凌晨1时左右,有一辆白色大众牌轿车经过该事故路段,在连续碰撞路边的车辆后驶离现场。经过排查,民警最终将肇事车辆锁定在一辆车牌为云DT***7的白色大众途观车,驾驶人是一名年轻女子。正当民警准备对该嫌疑人进行深入调查时,她主动投案自首了。 民警依法传唤该驾驶人到大队接受询问。询问中,该驾驶人主动承认其驾驶机动车并撞到路边停放的车辆,因一时害怕便逃离事故现场的违法事实。事后,民警在女子家中找到了其所驾车辆。经过事故现场遗留车辆碎片比对,确认该车为肇事车辆。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报记者 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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