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春城晚报和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的“凝聚你我力量,助力复工复产,公益律师团助你化解纠纷”,成立复工复产公益律师团,助你化解法律问题困惑。 疫情期间,口罩成了特殊商品。微信朋友圈或是普通人可以销售口罩吗?假卖口罩的人跑路,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今天,开屏新闻两微一端等春城晚报全媒体平台将同步推出第二期涉刑事问题视频,本期视频涉及朋友圈卖口罩行骗、销售伪劣产品等,由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罗坷、汤光仁、李加川、张政委4位律师作出专业解答。 律师分析> 医用类口罩销售须取得经营许可 疫情期间,口罩成了特殊商品。微信朋友圈或是普通人可以销售口罩吗?如何看待借朋友圈来虚假销售口罩的行为?付款后,假卖口罩的人却跑路了,这种情况下,又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主任罗坷:疫情之下,口罩作为急需用品一直被大家广为关注。如果是医用口罩,它属于医疗器械种类,销售时要按照法律规定,属于特许经营或限制经营,没有取得经营许可就进行销售的行为就会涉嫌非法经营罪。医用类的口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生产销售。 汤光仁律师:现在都是市场经济,不再是单纯的实体经济,通过互联网也是可以卖的。另外一个是卖口罩加价的问题,一些药店抬高了口罩价格,最后被行政处罚。疫情之下,利用网络有序、合法销售口罩,有利于整体防控,因为大家更容易获得口罩。另外,在朋友圈里虚假销售口罩,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元,你在朋友圈里假借卖口罩为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所获取金额达5000元,就构成了犯罪。云南出现过类似案例,收到钱后就将对方拉黑,司法机关将会从重从快处理。 疫情期间,有些人可能会出现不配合,甚至妨碍公务,如不配合测体温、与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这些人又该如何处理呢? 李加川律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应该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并从重处罚。对医务人员故意伤害或吐口水、滋扰、辱骂等行为,法律也明确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医务人员轻伤以上后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另外,对于随意殴打医务人员且情节恶劣的,就构成寻衅滋事罪。 有一些市民会刻意隐瞒自己的行程、病情,甚至为与确诊、疑似患者密切接触的人群,对于这种行为法律又将如何定性? 张政委律师: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故意隐瞒自己的病情或者已经被定性为疑似病例的情况,可能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明知自己被感染却隐瞒不报,还到公共场所到处窜,引发其他人感染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柏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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