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犬、遗弃犬流窜街头,没牵狗绳的大型犬、烈性犬招摇过市,狗狗们在公共场所随地“方便”……对于这些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现象和问题,水富市专门成立了犬只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划定严管区和禁养区管理“狗狗”。 制定行动方案 从今年5月起,水富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打造人性化城市,以“规范管理,文明养犬,收容处置流浪犬和狂犬疫情防治”为重点,开展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旨在实现依法、文明、安全地养犬,及时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犬只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组织召开犬只清理整治工作会议,专门制定《水富市关于流浪犬只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犬只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广泛宣传教育 水富市犬只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加大流浪犬只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深入街区,分发《狂犬病预防知识》《预防狂犬病、警惕狂犬病危害》等宣传彩页,通过水富当地媒体平台发布公告、播放宣传片。截至目前,已向市民宣传文明养犬知识49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有效提高了市民对犬只整治、文明养犬流程的知晓率。 分区域管“狗狗” 根据地方实际,水富市将城区划分为养狗严管区和养狗禁养区。 养狗严管区包括云富街道人民路、团结路、兴化路、田坝、双江、安江、温泉7个社区的各生活小区、公共绿地、公园广场、街道、集市等公共区域。严管区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严管区域禁止饲养藏獒、比特犬、牛头梗等烈性犬和犬只正常站立前足到肩部最高点距离超过50厘米,或犬体长度超过80厘米的大型犬。同时,严管区内经准许饲养的犬只必须拴养或圈养,拴养犬只的绳链长度不得超过3米,烈性犬要佩戴嘴套,不得在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绿化树木上拴养犬只,也不得在公共场所喂食犬只。 养狗禁养区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体育场馆、餐饮服务场所、电影院等公共区域,禁养区内的机关、单位、工厂、仓库等确需饲养守护犬等犬类的,须报派出所审核、备案和发证。另外,水富市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在云富派出所、高新派出所设立犬只登记、办证点,24小时接受辖区养犬证办理工作。截至7月13日,水富市共办理养犬证215个。 本报记者 申时勋 通讯员 汤承富 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