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15时30分,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十一大队指挥室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二环快速A线小庄立交出口最右侧行车道处停放了一辆灰色面包车。只见该车司机下车后,一边打着电话,一边不慌不忙地用毛巾将车辆的前后牌照遮挡起来。 发现此情况后,指挥室第一时间通知执勤民警前往现场处置。5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该车前后车牌都被驾驶人故意遮挡,且车辆停放路面上也未设置警告标志,车辆后方的路面上还泼洒了大量机油。为避免引发次生事故,民警在快速取证后,将车上超载的货物进行卸载转移,并及时将该车推移至不影响通行处停放。 经调查,因车辆发生故障无法继续行驶,司机刘某在等待救援期间,担心车辆被电子监控抓拍,于是用毛巾对号牌进行遮挡。路面的机油则是刘某用塑料油桶替代警告标志时,油桶倒地所致。 由于刘某存在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200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 民警介绍,如果在路上因为车辆故障无法移动而出现被电子眼抓拍的情形,只要通过“昆明交警星级服务”微信订阅号,就可以在网上申请行政复议,避免受到处罚。千万不能学案例中的司机刘某,做出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不仅达不到自己的目的,反而要面临处罚。 本报记者 刘嘉 文 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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