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曲靖市陆良县保某良太“二气”,因为自己心仪的二手车被人买走后欲转卖,心生怨恨的他竟然意气用事,为泄愤趁深夜切断电源后放火烧车。结果引火烧身,烧伤自己不说,还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7月20日,陆良县公安局以涉嫌放火罪,依法提请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保某良批准逮捕。 7月9日凌晨4时,324国道陆良县大莫古镇太平哨路段公路边的几间汽修店前,一阵紧促的车辆报警声惊醒了轮胎店店主左某志。出门后看到自己停在店前的皮卡车已被熊熊大火吞噬,便立即报警。 接警后,陆良县公安局大莫古派出所快速出警,对现场进行勘查,成功提取到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打火机、金属油壶等物证。大莫古派出所将该案立为放火案进行侦查,在刑侦大队图侦中队支援下,经过梳理、摸排,最终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保某良,于7月13日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保某良供述,半个多月前,其姨父准备出售一辆皮卡车,保某良很想要但苦于手里没有钱,盘算着把自己的微型车卖掉之后去买姨父的皮卡车。想到同是做轮胎生意的左某志,便去问其是否需要购买自己的微型车,闲聊间,他把自己想购买姨父皮卡车的意愿告诉了左某志。让保某良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早上,左某志独自找到保某良姨父将皮卡车买走了,事后才发微信告诉保某良,这让保某良很不舒服。 几天后,保某良听闻左某志欲将皮卡车转卖出去。保某良心里冒出一个想法:把车烧坏一点,让左某志少卖点钱。7月9日凌晨3时许,为了不让监控拍到自己作案,他切断了轮胎店那排商铺的电源,随后到作案现场,打碎皮卡车车窗,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倒入皮卡车车内并点燃。因为嫌火势小,他把油壶再次伸进车内倒油,谁知火势突起,保某良手臂、肚子右侧和脸部被火焰烧伤,见皮卡车的火势蔓延开来,保某良驾车逃离现场。 7月13日,保某良因涉嫌放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当日,在保某良带领和指引下,公安机关押解其对现场进行了辨认。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报记者 蒋琼波 通讯员 杨金红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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