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市西园北路开巴灶火锅店的郑先生遇到了一件头疼事,他的店突然被停了水电,他认为是商铺出租方为了要把他逼走而停的,“租期还有一年,他们想对这个店铺重新进行招标。”商铺出租方承认是他们停了火锅店的水电,但不认可郑先生的说法,他们表示由于人为失误,在2010年签订租赁合同时,把原本2020年1月31日到期的截止时间写成了2021年1月31日。目前房租已到期,郑先生没有归还店铺,还欠下200多万元的房租费。双方各执一词,记者到现场进行了走访。 承租方 合同2021年1月31日到期 在现场,巴灶火锅店员工正悠闲散漫地坐在门口聊天。今年62岁的郑先生1998年创立昆明龙美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1日和大理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合同内容,大理市人民政府驻昆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将位于昆明市五华区西园路大理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综合楼一号楼1、2、3层及二号楼2、3、4、5层,共3892.62平方米的使用面积出租给昆明龙美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显示,该房屋租赁期共10年,自2010年2月1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止。由乙方自行筹资、融资、招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打造集大理风味餐饮、休闲、娱乐、办公、商务为一体的综合楼。该房屋总面积为3892.62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57元,每年租金总额2662552.08元。租金交纳时间为租金期限到期前30日,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房屋租赁期间,乙方若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拖欠房租累计3个月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郑先生介绍,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其投入三千多万元,在昆明龙美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旗下开设了巴灶火锅店、圣灶火锅店、龙美文化KTV三家企业并经营多年。后来因为市场大环境的影响,圣灶火锅店和龙美文化KTV相继停业,只留下巴灶火锅店支撑公司发展。现在水电被停,火锅店无法营业,公司员工也在等着发工资。“他们这是想逼我撤走,以此方便重新对这个商铺进行招标。今年的房租水电费用我都一一交齐了,虽然还欠着去年的部分房租,但是往年交纳的费用,他们没有给我发票,所以我不想交。” 受疫情影响,2020年的餐饮行业发展如履薄冰,无奈之下,郑先生将租赁合同上使用面积为3892.62平方米的房屋,于今年4月将大部分退还给了出租方,目前只剩下378平方米还在使用。 出租方 合同错误,已到期 据了解,位于西园北路72号的大理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综合楼产权原属于大理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9年其被转让给大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该公司认为租赁合同存在失误,合同已经到期,加上昆明龙美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近年来经营不善、拖欠房租,所以才会关停水电,并且打算对巴灶火锅店商铺举行公开招标。 大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副总经理潘龙告诉记者,由于人为失误,在2010年签订租赁合同时,把原本2020年1月31日到期的截止时间写成了2021年1月31日。龙美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目前还欠着出租方200多万元的房租,“水电是我们今天(8月11日)才停的,从今年4月份开始,我们多次发布房屋到期交还通知和房租追缴通知、停业通知,但是郑先生并没有缴纳所欠费用,也没有如期归还商铺。” 最新 各执一词等待法院判决 大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要求昆明龙美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停业归还商铺并缴纳所欠余款。而昆明龙美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则认为对方未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义务,租期未到;未提供租房发票造成公司亏损,应该按每年实际发生总额的30%补偿;新建的电梯、停车场的基础设施至今未收回成本,应该按照总投资689万元的50%补偿。 根据双方共同说辞和材料证明,郑先生目前还拖欠大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2019年房租2482236.85元。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大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龙美园餐饮公司房租减免(2月、3月、4月)3个月的优惠政策,后续的房租水电费用(5月、6月、7月)已全部缴清。但是为了公司止损,大理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决定在8月15日组织招投标。 潘龙表示,目前已对昆明龙美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起诉,正在等待法院答复。而关停的水电是否会考虑恢复,还需要公司领导开会讨论。 截至记者发稿,巴灶火锅店的水电仍未恢复,而商铺招标已流标。 本报记者 张勇 实习生 杭俊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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