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31日从教育部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命名工作,教育部日前印发《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强调高等学校命名要坚持名实相符、准确规范,体现办学理念,突出内涵特色,避免贪大求全。暂行办法对高等学校名称中使用地域字段、学科或行业字段、英文译名等提出明确规范,强调原则上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家”“国际”等代表中国及世界的惯用字样,也不得冠以“华北”“华东”“东北”“西南”等大区及大区变体字样。 (8月31日新华社) 点评:与其在高校名称上下功夫,不如在教学改进与教育改革上找出路。——象牙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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