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10时24分,昆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五大队30号机动车接到盘龙分局指挥中心指令:有一群众的包遗忘在出租车上,由于没有关注车辆的详细信息,无法联系司机,非常着急,请前往了解情况。 接到指令后,民警但芳名、辅警张应启、朱星瑞驱车前往找到了报警人。经详细询问,报警人是珠宝商人,当天他在北部客运站打车,下车时忘了拿包。包内有他的钱包、银行卡、个人证件和最近购买的陨石料、珠宝,各类珠宝市场估价在180万元左右。随后,民警和报警人来到北部客运站监控室,通过视频寻找并确认了出租车车牌号。民警立即和出租车客管处联系,得知那个落在车座上的包已经被司机交到客管处遗失物品认领部。在民警的陪同下,报警人赶往出租车客管处遗失物品认领部认领,并对包内物品进行检查,所幸东西都在,无一遗失。 警方提示 群众在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特别是重要的证件和贵重的物品,要注意经常检查。如果发生遗失,要及时询问或寻求相关单位的帮助。 本报记者 马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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