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发布2019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向社会各界通报昆明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行政审判白皮书》对2019年昆明市行政审判的基本情况、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并就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提出了建议。 收案数 去年昆明行政案件1915件 2019年,昆明中院、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五城区基层法院共计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15件,审结1596件,同比上升10.82%和31.79%。其中,受理一审案件1536件,审结1231件,分别上升8.47%和23.59%;受理二审案件376件,审结365件,同比分别上升24.09%和72.17%。2019年,行政诉讼一审案件审结率达80.14%;二审案件审结率高达97.07%。昆明市行政审判新收案件数与去年基本持平,但结案数、结案率大幅上升。另外,2019年,昆明市14家基层法院共新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54件,旧存2件,共受理656件,审结656件,结案率达100%。 2019年,昆明市两级法院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司法审查力度,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共计257件,败诉案件占审结案件数的16.10%。 败诉率 行政机关败诉率稳中有升 一是新收案件数略有下降,结案数、结案率大幅上升。2019年,昆明市新收一、二审行政案件数量同比略有下降,结案数及结案率大幅上升,行政案件增速放缓且已出现下降趋势,表明昆明市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及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能力持续提升;也反映出昆明市行政审判工作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引导、规范作用已初步显现;同时,还反映出昆明市两级法院深挖行政审判潜力,在持续提升审判质效上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是行政执法领域广泛,行政争议类型相对集中。行政执法领域广泛,导致行政诉讼案件类型多样,包括行政征收、安置补偿、行政协议纠纷、工伤认定、政府信息公开、工商行政登记及行政不作为等;虽然行政执法领域广泛,但昆明市行政争议发生的领域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土地、房屋行政征收及补偿领域。 三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稳中有升。行政机关败诉率是衡量行政审判监督力度的重要指标之一。昆明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规范职能,在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前提下,注重发挥行政审判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职能。对执法程序确实存在违法或不当的,坚决指出程序问题,该确认违法的坚决确认违法,严格监督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行政案件调撤率低,协调化解行政争议难度大。近年来,昆明市行政审判案件的调撤率不高,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部分行政案件成因复杂,民行法律关系交错,连环诉讼情况突出,仅凭个案调解想要实质化解争议难度大;其次,行政案件适用调解的范围有限,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通常仅有行政补偿及赔偿类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其他类型案件调解结案缺乏法律依据;最后,行政机关对协调和解有顾虑,特别是在征收补偿类案件中,行政机关认为与个别被征收人进行调解会影响甚至动摇整个征收项目其他已经签订的补偿协议的稳定性。 五是行政机关仍应高度重视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价值和意义。随着近年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被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也意味着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仍有进步空间。从审判实践看,目前行政机关持续推进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从“不出庭”向“愿出庭”“敢出声”转变,也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起到推动作用。 建议 5个建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重大作用。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发挥行政管理、行政服务职能。行政机关应强化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坚持“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授权不乱为”的原则,对于法定职责做到不推卸、不回避、不迟延。 三是加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法制机构建设,提高应诉能力,积极应对依法行政新形势。政府机构改革后,应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方面的人员培训,使政府部门中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能够更好地承担起行政听证、复议和应诉工作。 四是对协调和解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以协调、和解等柔性手段化解行政纠纷既契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主题,又符合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司法宗旨,能够起到比司法裁判更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中证据收集、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水平,规范执法程序。行政机关应强化证据意识,做到及时、全面、客观地调查收集证据,严格审慎地核实证据,在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正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将程序公正的要求贯彻到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 本报记者 柏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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