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担任泸西县公安局局长、蒙自市公安局长的刘云辉,在担任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建筑老板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两位建筑老板共计291万元。近日,红河中院终审判决:刘云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55万元。 2012年,老板沈某想承建泸西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希望刘云辉在工程款调剂中给予关照。于是先送了50万元给刘云辉,之后又陆续送了11万元。 2013年底,刘云辉在担任泸西县公安局局长期间,和几个朋友一起去赌石,沈某也在现场。刘云辉现场认购了一块10万元的毛石,沈某就帮刘云辉支付了这笔赌石款。 2012年至2018年期间,刘云辉利用职务便利,先后8次收受沈某(另案处理)送给的财物共计61万元。 2016年,刘云辉调任蒙自市公安局局长,要修建蒙自市交警大队办公楼,李某想做这个项目,李某还推荐了一家招标公司,得到刘云辉认可。刘云辉向手下办事民警说,他认识一个招标公司的,就把这个招标公司推荐给手下去办,李某就顺利地中标。 事成之后,刘云辉先后5次收受李某(另案处理)送给的财物共计230万元,为李某在泸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业务用房项目、泸西警馨苑小区项目、蒙自智能交通指挥中心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上谋取利益。 获刑5年6个月 刘云辉在留置期间,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上述事实,其家属退缴受贿赃款291万元至红河州监察委员会。 个旧市法院审理认为:刘云辉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私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云辉到案后,主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属于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综合本案案情及刘云辉认罪、悔罪态度和积极退缴赃款,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于是,个旧市法院作出判决:刘云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55万元;刘云辉退缴在红河州监察委员会的赃款29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宣判后,刘云辉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红河中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已对其从轻处罚,罚金也是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并无不当。上诉人刘云辉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于是,红河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报记者 柏立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