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外卖小哥”是近两年来出现的新职业。市政协委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二庭庭长佟宜霞建议,探索完善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保障政策,如参照建筑领域以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做法,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行业工伤保险。 新业态用工存争议 新业态是随当下互联网经济、消费升级而生的新型组织形态。比如外卖小哥,近两年随着懒人经济的发展,外卖送餐需求大爆发,外卖骑手基本分为专送骑手和众包骑手两种。专送骑手一般为外卖平台合作的第三方公司的全职员工,上班时间固定,与第三方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众包骑手属于兼职,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单。对于后者与平台之间属于何种用工关系,司法实践中亦存在争议,部分认为不构成劳动关系,部分认为构成劳动关系。 佟宜霞等委员建议,面对新业态从业者越来越多、亟须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基本劳动权益的现状,相关部门应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地完善相关政策。只有为新业态从业者撑起权益的法律“保护伞”,才能有效提升新业态从业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确保全社会的和谐、稳定。 建立行业工伤保险 佟宜霞等委员建议积极探索完善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保障政策,参照建筑领域以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做法,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行业工伤保险;参考工伤保险制度框架,设立独立运作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基金,明确基金保障对象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工伤保险。 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基金筹集原则上来源于个人缴费,采取收支相抵的运作原则。个人缴费标准可参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0.5%、1%、2%分档缴纳,参保人员可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分级赔付。 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危害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本报记者 杨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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