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评论员 张京徽 小偷如果有良心,也就不会选择当小偷了。 近日,在湘潭,一男子尾随八旬老人上了公交偷得老人的8000多元现金,男子犹豫多次,最后只偷走500元。老人回家发现钱少了,于是报警。嫌疑人唐某被抓后交代,一是想到这可能是老人的救命钱,二是觉得把钱全部偷走量刑会重,就把剩下的钱塞回去了。目前,老人的500元已被追回,唐某被刑拘。(头条新闻4月26日) 在各种社会新闻里,有关小偷的新闻不少,但是像这样嫌偷的钱太多的小偷可能还真不多,所以这条新闻所引发的热议里,居然出现很多给小偷站台的声音,什么“盗亦有道”“这年头连小偷都有良心”等等。但是,对不起,给小偷站台,那可真是选错了队友。 按照小偷的“逻辑”,如果这不是八旬老人的救命钱,而是中年人或年轻人的,那他就偷得心安理得了。可这个“逻辑”是强盗逻辑,对于其他潜在的受害者,乃至于平时会坐公交车上下班的我们而言,是根本不可能成立。在小偷尾随老人上公交车,把手伸进老人钱包的那一刻,其实就已经清楚地说明,这笔钱是不是老人的救命钱,与小偷实施的偷窃行为无关。 导致小偷只偷了500元的原因,有可能和他说的第二个理由有关:怕偷太多量刑太重。乍一看这个理由让人啼笑皆非:如果早知道自己很可能被抓,那又何必伸手?但细细一想,会发现问题没那么简单:对于偷窃罪的量刑,刑法上的规定是1000元至3000元为“数额较大”,可以入刑,如果偷窃金额是500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就仅仅只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看来这个小偷不但像有些网友说的“有良心”,而且还懂一点法。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少偷点,指望被害人发现不了。从公交车的视频监控中可以看到,在小偷得手后,老人似乎有所警觉,但当场并未发现钱少了,而是回家清点后才发现。如果老人回家后没发现,或是因为失窃的金额不大懒得报警的话,这个小偷很可能就得手了。 所以说,除了小偷所说的两个理由之外,这种“少偷点人家不容易发现”的第三个理由,很可能才是小偷所谓“良心发现”的真正原因。然而,小偷如果有良心,也就不会选择当小偷了,别被小偷的“良心发现”骗了。 可惜的是,无论小偷是出于哪种考虑,甚至是自以为能钻法律的漏洞,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们的最终还是法律的制裁。据专业律师分析的结论,小偷虽然自作聪明地当场退回7500元,但依然构成犯罪,只不过7500元部分属于犯罪中止,500元是犯罪既遂,涉案金额还是按8000元算。法律不会和犯罪分子讲良心,法律只认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