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昆明市商务局获悉,4日12时,“彩云昆明消费券”第三期将开始发放。
此次消费券发放主题为“接力促消费,欢乐逛春城”,投放人群为昆明市常住人口及在昆工作学习、观光旅游人员,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昆明市的市民即可申领消费券(以领券手机号归属地及领券与核销定位信息进行结合认定)。使用范围面向昆明市商贸流通领域企业和单位,具体名单由市级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
消费券将在支付宝、一部手机逛商圈、京东、云闪付平台同时发放。其中,云闪付、支付宝、一部手机逛商圈平台可领取住宿餐饮券、加油券、其他通用券3类消费券,京东平台只可领取其他通用券。每个平台每类消费券可领取一张。消费券使用时间为4日12时至13日24时。
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市民可到参加活动的商家线下(实体店)消费,逾期不消费自动失效;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住宿餐饮券、加油券和其他通用券不叠加使用;其他通用券不能用于住宿、餐饮及加油。
本报记者 张雁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