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月31日举行的昆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新闻通报会上获悉,4月1日起,昆明地区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改革,通过减少个人账户划入,建立普通门诊保障,采取政策联动转换促进制度更加公平普惠,着力解决患常见病、多发病的参保人个人账户不够用、共济性不强等问题。
参保人员可通过“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或到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环城南路439号)自愿为其配偶、父母、子女进行个人账户共济绑定。绑定人员分授权人和使用人,授权人为个人账户共济绑定的申请人,使用人为授权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仅限于云南省内参保人员。
线上手机小程序绑定程序:打开“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点击首页个人账户共济绑定申请,填写使用人信息并签署承诺书。查看绑定和解绑的程序:依次点击“服务”“个人账户共济授权记录查询”,可以查看授权记录和被授权记录,点击“解除绑定”,可进行解绑。
线下医保经办服务机构绑定程序:参保职工(授权人)到所属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将所需绑定人员(使用人)的信息交由经办服务人员办理(带身份证、医保凭证),并签署承诺书。
名词解释
门诊共济是指职工医保参保人的门诊费用,以前主要通过个人账户的方式来保障,现在通过共济保障,也就是统筹来报销。政策将在昆明地区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全覆盖。
绑定须知
1.绑定成功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为本人及自己的父母、配偶、子女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或支付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个人缴费。
2.使用规则: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余额为0元后,再使用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授权人有多人时,默认按照个人账户余额从多到少的顺序使用。
常见问题
1.门诊共济后的“亲属共享”是否意味着“一人办医保,全家享待遇”?
并非如此。亲属仅限于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且原则上限于云南省参保人员。“亲属共享”指的是共用、共享其个人账户,仅用于支付符合医保政策规定内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及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不能共享、共用参保人本人享受的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及在其参保基础上的附加福利和各类其他保障待遇。特别提示:如果违反此规定共用共享了涉及到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关待遇,则涉嫌违反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处理。
2.个人账户共济绑定与国家医保手机软件“亲情账户”的关系?
二者无直接关系。如父母、配偶、子女需使用你的个人账户余额,可按上述流程操作申请绑定。
3.已在国家医保手机软件绑定亲情账户,还需要绑定个人账户共济吗?
需要。请按上述操作流程绑定,绑定成功后就可以让父母、配偶、子女使用你的个人账户余额。
本报记者 党晓培 赵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