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在昆明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9日在昆明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云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云南省2023年省本级财政预算;审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其他。
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如需调整,授权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本报记者 孙琴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