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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与评职称挂钩,扭曲了制度本意

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献血是一种长期行为,必须建立一套对所有人都相对公平的长效机制,而不能拿某种公共资源来进行制度外“悬赏”。

据成都商报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的下降,全国多地发出了献血的呼吁,不少城市还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献血车进入街道社区等。记者注意到,在这些号召献血的活动中,有单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从而引发舆论关注。据知情网友爆料称,在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某中学,校方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里面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

针对质疑,校方表示发此消息时考虑不周,现已将通知收回,并解释称网传的消息中提到“优先考虑”仅为该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下的一项参考,校方发布此消息本意为对自愿献血的教师进行鼓励与关怀,以此达到呼吁教师参与献血的目的。

这个解释,并没有多少说服力。献血自由,这是常识,与教师评职称挂钩的做法,明显违法违规,也扭曲了献血的本意,作为教育工作者,没理由不知道。“收回”通知本身就是一种自我否定。

至于校方所说的,“优先考虑”仅为一项参考,发布此消息本意为对自愿献血的教师进行鼓励和关怀,以达到呼吁教师参与献血的目的,在我看来,其实也是本末倒置,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别的不说,用评职称、评优、评先来“刺激”教师献血,这样的献血目的就已经不单纯,还能称得上是“自愿”吗?无论是评职称还是评优、评先,都有其既定的考核评选标准,献血与此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将其纳入考虑范畴,甚至还是“优先”级的指标,只会制造新的不公平。

献血是一种长期行为,必须建立一套对所有人都相对公平的长效机制,而不能拿某种公共资源来进行制度外“悬赏”,否则只能在短期内起到激励作用,长远来看却非常不利。公共资源是有限的,不可能无限供给。一般来说,学校里的各种评选名额就那么几个,即便全部拿出来进行奖励,也是僧多粥少。而其负面影响非常明显,那就是一些教师自愿献血的高尚行为,反而会因为这样的“优先考虑”被抹上一层功利化色彩。

城市血库告急,号召广大市民积极献血,当然没问题,但这并不是病急乱投医的理由。鼓励献血的方法有很多,比如加大宣传力度、适当进行物质奖励,而学校却采取了最极端的一种方法。它看起来最方便,成本也最低,但是却伤了广大教师的心。严格来说,这其实就是一种懒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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