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10时,省商务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发放第六期彩云消费券。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App、银联云闪付和京东App领取消费券,并可在领券平台上参加活动的商户使用,核销时间为1月12日至20日。
为进一步满足消费者采购年货、餐饮消费需求,第六期彩云消费券发放活动将继续发放通用券、家电券、餐饮券。用券规则不变:每种消费券每个手机每期最多可领取一张;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通用券和餐饮券、家电券不得叠加使用。消费券的申领及可使用商户名单等,消费者可通过云南省商务厅官网“彩云系列促消费活动”专栏或支付宝App、银联云闪付和京东App“彩云消费券”栏目进行查询。
本报记者 孙江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