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积极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有效开展,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保护长江干流金沙江流域水生态安全和水环境安全,昆明市公安局东川区局环食药侦大队联合格勒检查站、绿茂派出所在拖布卡镇小岩脚路边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案。
1月28日,绿茂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称:有两名男子在拖布卡镇象鼻村非法捕捞金沙江的水产品。接到举报后,东川区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调查。在行至象鼻村小岩脚公路附近时,民警遇到了非法捕捞后正准备收拾渔具返回的两名嫌疑人,并当场查获皮划艇及虾笼、水桶、鱼钩等捕鱼工具。随后,民警将两人依法传唤至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调查。
经审讯,涉嫌非法捕捞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为钟某(男,37岁,巧家县蒙姑镇人)、甘某(男,37岁,巧家县蒙姑镇人)。在二人所使用的水桶里查获从金沙江里捕捞的鲶鱼一条(0.88千克)、虾(1.85千克)以及小白条鱼(0.1千克)。面对铁证,犯罪嫌疑人钟某和甘某对在金沙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二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东川区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本报记者 马艺宁 文
昆明市公安局东川区局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