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付彪
用学历将人才标签化,忽视求职者的差异性和能动性,不仅破坏了就业公平,损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还容易造成资源错配,不利于人才活力的充分释放。
刘畅是天津某985高校的应届博士生。最近,她应聘了家乡两所211大学的教职,却均未通过简历初筛,其中一所学校反馈:“第一学历有点弱。”这让本科毕业于普通院校的刘畅十分沮丧,“读博期间,我在核心期刊发表了多篇论文,本以为至少能获得面试机会。”“仅招名校生”“仅招第一学历名校生”“仅招全日制毕业生”……学历限制的不断“细分”,帮助企业提高了招聘效率,但也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人岗错配,严重有悖就业公平。(6月12日《工人日报》)
用人单位在招聘时看“第一学历”,早已不是新鲜事。多年前,央视主持人白岩松就曾感言:“我到一些非‘双一流’高校跟学生交流的时候,他们的不自信和自卑给我造成的刺激是很强的。”学生的这种不自信很大程度上源于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以出身论英雄”。比如,有的单位仅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有的单位把岗位分为若干层次,分别招录985、211高校和省内部分院校的学生;还有单位规定,“本硕均为985”可拿到额外补贴等。
毕业生求职苦于“第一学历”歧视久矣。其实,教育部曾在其官网上专门回应网友提出的“第一学历”问题,强调国家教育政策文件及管理过程中从未使用过“第一学历”概念,而且也曾多次明确提出,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但一些用人单位至今存在“第一学历”歧视问题,很多普通院校大学生即便通过考研上名校,依然无法改变学历受歧视的命运。
学历歧视有禁不止,一是源于劳动力市场已由“卖方市场”过渡至“买方市场”,激烈的就业竞争加剧了学历歧视。比如,这两年的校招中,一些“大厂”收到十几万乃至几十万份简历,用人单位没有精力逐一判断,“卡”学历被认为是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筛选方式。二是源于用人单位缺乏有效的招聘方式,难以精准鉴别求职者之间的素质差异。在这样的情况下,985、211等高等教育建设工程项目的标签,成了招聘时现成的“筛子”。
诚然,学历,尤其“第一学历”是考察求职者学习水平和综合素质的重要因素,但绝不是唯一的评判标准。学历只是一种学习经历,不能与综合能力画等号。用人单位以“第一学历”为前置条件,难免会陷入一叶障目、以偏概全的境地。同时,学历歧视也会对劳动力市场产生负面影响。用学历将人才标签化,忽视求职者的差异性和能动性,不仅破坏了就业公平,损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还容易造成资源错配,不利于人才活力的充分释放。
显然,破除“第一学历”歧视,还需多方共同发力。教育部门应积极推进各阶段学习与培训经历的整合融通,实现各类型学分的累积、转换与学习成果认可。不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都严格执行培养标准,提高淘汰率,达不到培养标准不授予学位。人力资源部门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明确不得学历歧视,明确有关处理方式,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坚决防止和纠正招聘中的学历“一刀切”,让反就业歧视的规定从纸面落到地面。
同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坚决抵制各种就业歧视,为全社会选用人才树立榜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