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
(8月21日至9月20日)
主要调控对象为银鱼、西太公鱼和公式3种外来小型鱼类。主要目的是控制外来小型鱼类生长,增加浮游动物生存空间。
第二阶段
(10月21日至11月20日)
主要调控对象是控藻能力减弱的4公斤以上的鲢鳙和底层扰动性较强的4公斤以上的鲤鱼及0.4公斤以上的鲫鱼。
第三阶段
(12月1日至20日)
主要调控对象为西太公鱼和公式等外来小型鱼类。主要目的是对即将进入繁殖期的西太公鱼、公式进行调控,减少其种群数量,增加浮游动物生存空间。
本报记者 杨维琦 文
通讯员 董孟良 赵一舟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