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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观点]

市民莫名成失信人 背后原因应查清楚

□ 徐林生

不久前,媒体曾报道上海市民陈女士遇到的一件糟心事:莫名其妙成了“老赖”。当时陈女士开开心心地等着出国游,谁成想,却被旅行平台告知,经“东航航空公司”反馈,她被列入了失信人员名单,还被限制了高消费,所以机票无法出票。(10月22日东方网)

记者调查发现,全国范围内,和陈女士一样上网投诉莫名“被失信”的网友不在少数,同在上海的吴女士就是其中之一,且比陈女士更糟心。吴女士在买机票时没遇到问题,最终却在出国当天,到了机场因“失信人”身份被拦下了。吴女士告诉记者,她是通过某平台购买了从上海到首尔的往返机票。9月15日,她到浦东机场东航柜台值机时,却被机场地勤告知“失信人不能值机”。

无奈之下,吴女士只能先回家,放弃出游。吴女士觉得,自己很冤枉,失信人是个很严重的指控,“我明明不是失信人,却被说成是失信人,心里特别的难过。再加上本来高高兴兴和朋友去韩国看演唱会,结果没有看成,演唱会的门票也损失了,还有精神上的折磨。”

值得注意的是,陈女士等市民查找“被失信”缘由时,处处碰壁。他们先是向航空公司投诉,但有关人员表示,这件事情不归他们管,要找“中航信”系统,由它判定谁是失信人。而“中航信”不对接个人,电话又无法拨通。待市民上门了解情况时,“中航信”上海分公司人员称,失信名单来自最高法,他们只是“给民航局做了一个黑名单系统”。

颇具玩味的是,经媒体报道后,陈女士的“失信”标记一个月后被去掉了,修正主体是“中航信”还是最高法抑或另有机构,不得而知。记者去函“中航信”询问个中缘由,一直没有得到正式回复。

守法公民“被失信”并非个案,不时见诸媒体报道。当事人或先“被老赖”后“被失信”,或直接“被失信”,导致融资借贷、购房买车、交通出行等受阻,甚至寸步难行,受影响时间短则以月计,长则数年甚至十多年。市民一旦“被失信”,想平反修正征信,困难重重,非费九牛二虎之力不可。不少人还是通过诉讼途径,才将“被失信”修正过来。

数字化时代,公民的征信越来越重要,与日常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维护征信记录,关乎每个人的信用等级和社会形象,绝非小事。因此,认定、收集、使用公民征信的相关机构,有义务和责任确保每位公民征信的准确性。如发现有公民“被失信”,务必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予以修正错误信息,且主动回应公众关切,找出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切不可讳莫如深、推诿扯皮,让市民“被失信”成为“无头公案”。据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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