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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锐评

被举报助学金分配不公 学校自查自纠缺少说服力

□ 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学校本身是当事一方,由学校自己查自己,相当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结果的公平性自然就会受到质疑。

据澎湃新闻报道,11月6日,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就“大学生实名举报学校助学金分配不公”一事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称,“不存在国家助学金名额遭挤占情况”举报所涉及两位同学的家庭和个人情况,“均符合困难生资助条件,未发现渎职及滥用职权问题”,有关视频中指称的生活品为上述学生勤工俭学收入所购买或亲属所赠,其高消费行为经核查不属实。

此前,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小苏实名举报学校助学金分配不公,称名额被舍友挤占,引发热议。小苏在视频中称,班里在评定困难生助学金时,自己作为孤儿未获得,而平日有高消费行为的同学却被评上,因而质疑其中有徇私舞弊的行为。不仅如此,因为举报,小苏还疑似遭到打击报复——舍友找到辅导员,要求他搬离宿舍。小苏称,自己的遭遇在学校并非个例。

此事一出,立刻在网络上引起关注,当事学校成为众矢之的。如果举报的内容属实,不仅意味着困难生遭受不公平对待,还折射出国家助学金政策在现实层面出现了扭曲变形,甚至存在徇私舞弊的问题。众所周知,国家助学金政策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很多学生享受了这项政策才得以顺利完成学业,其重要性不容低估。倘若该评上的人没评上,不该评上的人却评上了,出现了鸠占鹊巢的现象,将会严重损害国家政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的回应不可谓不及时,但与举报所涉及的问题严重性相比,显得有些轻描淡写,甚至可以用“苍白”来形容。其回应几乎全盘否认了举报的内容,称“既不存在国家助学金被挤占情况,也未发现渎职及滥用职权问题”,缺少足够的事实和证据来支撑。

具体来说,有几个问题不能不提。首先,通报称,“不存在国家助学金被挤占情况”,理由是实名举报的大学生小苏“大一、大二两个学年均获得国家二等助学金,并已全部发放到位。经大三学年综合评定,拟获国家二等助学金,学院已于10月24日—10月27日公示评定结果”。小苏于9月18日对班级困难生认定提出异议,而学院于10月份才公示其拟获国家二等助学金,从时间线上看明显滞后。那么,这究竟是事情在网上发酵之后的一种补救措施,还是合乎规定的正常流程?如果是事后的公关措施,就不能说明此前不存在国家助学金被挤占情况。

其二,小苏在举报中称,自己在困难生评定中落选,而另两名入选的同学存在高消费行为,比如使用高配置苹果手机、穿名牌鞋、经常聚餐等。诚然,我们不能因为一款手机、一双鞋就断定是违规操作,但既然问题已经提出来,校方就有义务拿出翔实而有力的证据和事实,来证明其清白。但校方的回应中只提到“未发现”“不属实”,这种简单的否认更像是一种回避,无法打消公众的疑虑。

归根结底,这份回应只是校方的自查自纠,在程序上缺少必要的正当性和公信力,在内容上没有说服力,在态度上似乎也少了一点诚意。学生的举报表面上是自己的困难生资格被其他同学挤占,实际上指向的是学校对国家助学金发放的管理,以及部分老师可能存在徇私舞弊的问题。学校本身是当事一方,由学校自己查自己,相当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结果的公平性自然就会受到质疑。因此,启动第三方调查,由更高级别的教育主管部门来彻查此事,还当事学生以公道,还社会以真相,已经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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