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房”指的是通过网络渠道发布房源、预订并完成交易的一种住宿方式。近年来,“网约房”以其在线选房、电子支付、密码解锁、无须见面等优势赢得许多人青睐。但随之而来的,是“网约房”乱象的频生。一些“网约房”没有落实好实名、实数、实时、实情的“四实”制度,无需身份证,甚至无须登记任何信息即可入住;一些“网约房”在消防、卫生、安全、隐私等方面缺乏相关资质或保障,给入住者带来许多潜在风险。
点评:在司法实践中,“网约房”监管存在盲区。“网约房”商户入驻各大平台时门槛非常低。各大平台对网约房经营者的资质、营业执照、房源类型的信息,几乎不进行实质性甄别。这就使“网约房”存在实际情况与图片不符等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应推动针对“网约房”的立法工作,对当前的不足之处加以完善,让网约房早日脱离“治安洼地”,变得更加绿色、阳光。——江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