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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定侮辱罪释放严惩信号

□ 柳宇霆

一个亮点案例引来公众关注。据报道,近日的江苏省两会上,检察工作报告中公布了一个案例: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被告人李某在境外网站发布有完整人脸信息的“一夜情”女性隐私视频,依法追加认定刑罚更重的侮辱罪并提起公诉,得到法院判决支持。

一般来说,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类似在网络上发布所谓“一夜情”视频的,基本是按照传播淫秽物品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明确,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审视被告人李某的发布视频行为,又有新的特点,即在有关“一夜情”女性隐私视频中,还有受害人的完整人脸信息。从刑法上讲,传播淫秽物品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所造成的危害是扰乱社会秩序,但具体到本案中,李某损害的法益,还有无辜女性的名誉权等人格权利。因为完整的人脸信息被公开,当事人与“一夜情”隐私视频被直接关联,当事人名誉遭到严重破坏,倘若仅以传播淫秽物品罪来追究刑事责任,显然还不能“罪当其过”。

当地检察机关在指控被告人李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基础上,追加侮辱罪并提起公诉,一方面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犯罪分子为自己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获得适当的刑罚;另一方面实现了全面保护法益,检察机关精准指控犯罪行为,给予被害人应有的诉讼地位,有利于保障“被网黄”的女性人格权。

不仅如此,检察机关追加认定侮辱罪,也释放了从严从紧的强烈信号。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兴起,海量信息进入虚拟空间,其中不乏侵害女性合法权益、随意发布隐私视频等违法乱象。之前,大学生赵某某多次将女性同学、好友发在朋友圈的照片,发到色情网站上,并恶意P图和造黄谣,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并被学校开除学籍。将真实视频肆意在网上传播,让当事人“被网黄”“被社死”,更是严重践踏法律红线,相关人员必须受到严肃处理。

检察机关追加侮辱罪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打出了一记法律重拳。根据刑法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幅度,一般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侮辱罪则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告人李某,这无疑是当头棒喝,将令其终生难忘。对于其他潜在的不法分子,这般犀利的司法严惩,也是一次公开警示,有利于扩大震慑和教育的效果。

正义应被输送到应到达的每一个地方。千万不要以为,在境外网站违法犯罪,就能逃脱法律制裁。更不要以为,“网黄”女性、侮辱女性还能从轻发落。检察机关依法追加认定侮辱罪并提起公诉,可谓向嚣张的网络公害给出了一个响亮的回答。

据红星评论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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