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元3副耳钉,还包邮到家,买家收到货后竟然退款不退货?一气之下,义乌一家电商负责人李先生选择千里追寻“公道”。最终,在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此事以买卖双方互相道歉并签署和解协议告终。
双方互相道歉并和解
据橙柿互动报道,去年1月份,安徽淮南市民小祁花了10元在李先生的网店下单购买了3副耳钉。收到货后,小祁觉得质量不好,就以“不想要了”为由在平台申请“仅退款”,平台自动退款,此后她也一直没有把3副耳钉退货。
这期间李先生在平台上给小祁发消息沟通,希望她尽量将商品退回,但小祁始终不予理睬。这让李先生非常生气,认为小祁就是想“薅羊毛”占小便宜。李先生一气之下赶到淮南以自己为原告,将对方诉到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要求小祁赔偿货款、材料费、误工费、调档费共1136元。
“法官,我从义乌过来,开车开了近8个小时,就是想讨回公道,我们开店做生意不容易,她这样做分明就是看我们商家好欺负,我一定要讨个说法。”李先生说。小祁则觉得自己并没有错,“法官,我不是故意‘仅退款’的,那是因为收到货后我觉得耳钉的质量不好,就和卖家联系说我想退货,但是卖家一直不理我,耳钉质量和图片上差距很大,我认为他这就是强卖。”
经了解,小祁在收到货后确实联系了店铺的客服,但是客服没有及时回复,她就申请了“仅退款”。因小祁在电商平台上信用良好,平台开启了快速退款模式,无需卖家同意就快速退款。后来李先生发现小祁仅退款未退货,就从平台上和小祁联系,小祁看到消息后觉得是客服先不及时回消息的,为了出一口气,所以自己也不回复。就这样,李先生认为小祁想“薅羊毛”,小祁认为李先生想“强卖”,就产生了深深的误会。
法官表示:“作为消费者,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自己的预期,心里确实不舒服想退款;作为商家,经营店铺不易,且涉案的耳钉价格确实不贵,利润很低。”最终,小祁把钱和耳钉一起交给了李先生,二人互相道歉并签署了和解协议,案件以原告主体不适格驳回了李先生的起诉。
类似案件并不少
天津高院此前披露了一起类似案件,赵某在某商贸公司经营的某平台商家购买了价值17.9元的儿童玩具。收到商品后,赵某以“玩具发错颜色”为由申请了售后服务,客服向其推送了售后链接,赵某选择了“仅退款”选项。
商家认为赵某在收到商品后,利用平台漏洞恶意申请退款却未退货,侵害了商家的合法权益,要求赵某退还货款17.9元,并承担其维权的各项费用2000元。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赵某同意补偿某商家各项费用200元并当场履行。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买农产品和生鲜产品时,常因储存时间等因素对商品质量不满意,但退换货的难度很大。这时候,通过“仅退款”规则,消费者可以跳过等待商家同意退货、寄回商品、商家确认商品无误并退款等环节,不仅一步到位解决了消费者的问题,还提升了消费体验,增强了消费者与平台之间的黏性。但在实践中,“仅退款”规则却成为了某些买家“薅商家羊毛”的工具。前不久,湖北武汉一商家就发视频“吐槽”他的一位顾客将总价值1800多元的4件商品,取走3件后,无理由拒收1件,并在电商平台上申请全额“仅退款”的情况。由于电商平台确认消费者已经拒收快递,就将1800多元全款退回了。商家与驿站和快递公司联系后才得知,该顾客已通过这种方式操作了上千件快递。商家向平台申诉却并未成功,现已报警处理。
不少商家曾表示,平台对消费者很“宽容”,对商家比较“严苛”。如果只考虑消费者的利益而不顾商家的利益,网购市场将无法正常运行,最后成本还是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据每日经济新闻、橙柿互动
天津高院、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