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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下调房贷首付比例

首套房不低于15% 二套房不低于25%

据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消息,为有效落实近期房地产金融系列政策,更好发挥金融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经云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表决通过,自2024年5月25日起,云南省全面下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此次调整具体为:省内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同时取消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实现房贷利率市场化。本报记者 钟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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