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刘女士向本报“开屏跑腿”栏目反映,她在4月加盟了昆明市斗南一花卉公司,交了加盟费之后,该花卉公司赠送给她的店内用品却和她之前在公司看到的不一致。“他们发来的柜子等质量都不好,不像之前在公司见到的。”刘女士称,现在希望花卉公司能给她相应的补偿。
刘女士 货品不佳要求补偿
刘女士几个月前在网上了解到花店加盟的生意不错,随后在抖音上找到了昆明呈贡的一家花卉公司,在综合了各方面的情况后,刘女士在4月初与该花卉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并在新疆克拉玛依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花店。
刘女士告诉记者:“但签了合同、交了4万多元的加盟费后,按照合同所赠送给我们的店内货架、操作台、收银台等物件,质量都不好,与签合同之前看到的简直天差地别。所赠送的店内软装背景更是做工粗糙,不少地方还裸露着铁丝。”最令刘女士不满的是,“花卉公司所赠送的保鲜冷柜到货后也是坏的,刚好遇到我们开业,好多鲜花因为没有得到及时保鲜,全都蔫了。”
刘女士表示,她找到这家花卉公司协商,但多次沟通后,对方表示只给她补偿5000元。刘女士认为花卉公司承诺赠送的东西,与自己交的4.2万元加盟费明显不符,感觉自己被“忽悠”了,希望该花卉公司能够补偿其各项损失2.1万元。
花卉公司 重新发货酌情补偿
记者联系上了这家名为“云南美诗尼花卉公司”的企业,该公司负责人田先生表示:“由于刘女士的店开在新疆,我们在日常运维方面也给到了很好的支持,包括培训等。但刘女士的店比较远,快递物流较为不便,所赠送的柜子等物件在快递过程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破损,但我们也一直在积极与其沟通对接,并承诺可以重新发货。”田先生说,公司也一直在积极对接刘女士,并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尽量满足其要求。“据我们了解,保鲜冷柜到货后刘女士没有验货,到使用时才发现有问题,对此我们主动向冷柜厂家反映,可以给她更换。”
对于刘女士2.1万元的补偿诉求,田先生并不接受。“按照合同约定,综合各方面并考虑到刘女士的实际情况,公司可以补偿她5000元。”田先生表示,如果刘女士对该补偿方案不满意,建议她可以根据合同走法律途径。
本报记者 刘嘉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