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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提出22条措施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

建设老年幸福食堂 补助3万至20万元

7月8日,云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健全助老服务体系、提升产品供给质量、大力培育潜力产业、拓展旅居服务业态和强化要素保障五个方面的22条措施。

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

积极构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助餐服务,整合农村地区服务资源,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支持餐饮企业提供老年餐食配送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社区设置集中“配送点”,为送餐进小区和老年人就近取餐提供便利。省级财政根据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实际情况,给予3万至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各级政府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可给予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一定的运营补助或综合性奖励补助,按规定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补贴或发放助餐消费券。

积极培育专业化社会服务机构,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医疗机构、文化单位、家政物业服务公司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家庭养老床位”,鼓励个人、家庭与养老机构签订“一对一”上门服务项目。在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增加“综合为老服务”功能,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

推动部分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

推动部分地区的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机构。优化社区网格管理联动机制,将65岁及以上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优先保障,对老年人健康开展监测评价。各州(市)、县(市、区)结合财力状况,对养老机构普通型床位和护理型床位实行差异化补助。实施基层中医康复能力提升项目,加强康复科(室)建设,提高基层康复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

将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工作任务。加快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探索“慈善+农村养老”新模式,鼓励支持慈善力量兴办公益性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及服务设施。

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养老服务网点布局

完善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深入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等项目,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以捐赠、赞助等多种方式,参与老年人身边的文化体育场地和设施建设。省级体彩公益金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老年人球类、棋牌、“15分钟健身圈”等活动场地建设。

持续推动普惠养老城企联动,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养老服务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点布局。支持民营养老服务机构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种类型的合作共建,探索推动综合实力较强的养老服务机构牵头组建养老服务联盟。

在养老服务、文化和旅游、老年用品、适老化改造、智能技术应用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建立老年用品目录,搭建信息对接和应用平台,促进优质产品在社区、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率先使用和推广。持续推广“游云南”App长辈版运用,大力提供银发文旅产品。

鼓励老旧小区配备家庭智能安全监护设施

以建设“数字云南”为契机,积极推动建设完善云南养老服务大数据平台。鼓励企业申报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鼓励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服务机器人等智能设备在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场景的集成应用技术攻关。

将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体检指标体系,推广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清单。鼓励在老年人、残疾人比例高的老旧小区、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和配备家庭智能安全监护设施。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社区适老化设施改造,因地制宜增加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

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养老金融业务,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等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符合为老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异化金融产品,灵活提供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分期还本付息等多种贷款产品和服务。本报记者 杨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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