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代销点存在代销者长期失联的情形,为规范福利彩票代销工作,加强销售网点管理,前期已向代销点寄送《关于规范福利彩票代销工作管理事宜的通知》,因代销点未配合签收,现再次公告如下:
请以下网点代销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45日内到我单位(或网点所在区域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说明代销工作开展情况、更新联系方式。期限届满仍未前来办理相关手续的,届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代销点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