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昌莲
近日,住建部办公厅会同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8月6日《工人日报》)
中国人证件多,由此衍生的“证件经济”,自然也就格外火爆。“证件经济”不仅催生了供需两旺的“假证”业务,也催生了市场繁荣的“证件出租”产业。“挂证”成利益链,“人证分离”成行业潜规则,执业人员的职业操守以及相关行业的道德诚信,均被利益链和潜规则“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服务质量和水平,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基于此,住建部和人社部启动专项治理,严查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挂证”行为,显然具有示范意义。
近年来,由于各行业、中介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实施规范化资质管理,导致注册执业师市场缺口大。例如,据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统计,全国执业药师的缺口达60万至90万人。注册执业师供不应求,为虚假注册提供了现实土壤,一些药店出现“挂证”现象。
针对“挂证”乱象,一些地方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整治措施。2022年1月,河南发布公告称,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撤销违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通报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同年2月,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对于“挂证”行为,由发证机构撤销其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重新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治理“挂证”乱象,不能“头痛医头”,各自为政。换言之,整治“挂证”乱象,关键是严守执业门槛。国家层面应进一步取消一些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推动“放管服”,地方应不折不扣地执行。同时,应建立和完善注册登记制度。在注册后的执业过程中,职能部门应从多方面对执业师进行跟踪管理。特别是,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执业监管制度及市场清除制度、公平交易保障制度、惩戒规定等,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使依法管理具有可操作性,确保执业管理有序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