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山东青岛崂山风景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女子驾驶白色路虎越野车逆行插队不成,追尾前方大巴车。该女子下车后迁怒对向正常行驶的司机,疯狂辱骂,连扇对方十几个巴掌,被打司机口鼻流血,并未还手。29日,公安机关发布公告称,对该女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此事在网络上持续发酵,不少网友认为该女子受到的处罚太轻.
30日,被打男子林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仍住院治疗,头晕恶心,已花费4000余元,“我不考虑和解,会申请行政复议,通过法律维权。”
看来,此事并未结束。那么,打人女司机最终可能面临什么样的判罚?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伟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
有网友质疑,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这样的处罚结果太轻,应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女司机刑事责任。
对此,徐伟表示,虽然男司机出现了口鼻流血的情况,但这并不能作为判断伤势的依据,有关方面对伤势的认定有更严格的程序,如果认定男司机达到轻伤及以上,女司机才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而“寻衅滋事罪”通常要求行为具有随意性和破坏社会秩序的恶意。虽然女司机的行为具有攻击性和挑衅性,但具体是否构成“随意”及“情节恶劣”,需结合案情细节、证据充分性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目前来看,要追究刑责的话,要么女司机曾经因为打人留过案底,构成“多次殴打”的情况;要么结合现场情况,看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比如造成严重堵车、引发众人围观等。如果都没有,那么的确很难构罪。
“网友看到的警方通报只涉及社会治安方面的处罚,但对女司机的处罚并非只有这些。”徐伟表示,女司机逆行追尾以及逃逸的情节属实,归属交警部门负责,如果交警判定女司机在追尾中应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她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而逆行、肇事逃逸等行为同样违反交规,也会受到处罚。此外,女司机依然有道歉、民事赔偿、承担医药费的责任。
发布此事件视频的拍摄者见男司机被打后下车,好心劝其“千万别还手,别打,还手就理亏”。若男子还手,可能如何定性?“在这种情况下,还击是否算正当防卫,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徐伟表示,如果男司机在遭受女司机的持续殴打过程中采取防卫措施,其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但防卫的程度应当与女司机的侵害行为相适应。男司机可以采取阻止女司机继续殴打的措施,如推开女司机、反击以制止进一步伤害等。但如果男司机过度反击,导致女子严重受伤甚至死亡,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央广网、九派新闻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