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传艳
10月27日,有博主发文称,自己带母亲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肿瘤结核医院就医治疗时,因商业保险被拒,引起关注。博主称,母亲确认患病后,先是在哈尔滨肿瘤医院进行治疗,因就诊距离较远,医生建议回到当地医院做靶向治疗。但佳木斯肿瘤结核医院的医生得知其母亲有商业保险后,就开始找各种理由推诿,后来直接拒收。(10月29日《中国新闻周刊》)
现在很多人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其目的是在患病尤其是患上大病之后,让自己多一份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报销一部分,商业保险再报销一部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就会明显减轻。现在商业保险在医疗方面的补充保障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其业务量也在不断增加。
商业保险与医疗,可谓一个出钱,一个出力。如果没有医疗,商业保险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如果患者可以通过商业保险报销大量医疗费,医生看病就会更加“有米下锅”,不担心因患者费用问题而中断医疗。也正因此,医院对于购买商业保险的患者理当持欢迎态度。这次出现医生拒收商业保险患者,不仅显得极为反常,也与治病救人的医者仁心相背离。
医生的做法应该受到指责,其难处与苦衷也值得倾听。商业保险报销医疗费用以一个完整的诊疗过程为周期进行核算,且保费设有上限。当大医院完成了主要诊疗,剩下收费较低或比较麻烦的诊疗就推给中小医院,势必出现“上级医院把钱赚了,负担都给下级医院了”等现象。
其实,基本医保也存在这种现象,导致部分基层医院不愿意接收从大医院下转的患者。对此,医保部门推出了不少举措,比如把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基金总额预算全部打包下达给医共体,允许医共体自主、合理分配等。这样一来,大小医院之间不仅双向转诊的积极性提升,而且利益分配更趋合理。目前商业保险普遍没有建立这样的费用分配机制,导致一些已在外院大量使用商业保险费用的患者,因已没有太多费用可供使用,而受到转入医院的冷落或拒收。
商业保险的部分控费举措,也让一些医生望而生畏。严格控制费用和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值得肯定,但防控举措过了头或做法不科学,不仅额外增加了折腾,还可能产生误伤。过于严格的理赔条件、暗含陷阱的保险条款等,会让患者多次跑腿也难以报销。医生收治商业保险患者,在病历书写和选择诊疗项目等方面也要格外小心,一不小心,商业保险公司挑刺,无法理赔的责任就会由医生承担,不仅患者的利益受损,而且医患关系可能受到影响。
对于医院拒收商业保险患者一事,我们既要看到医院和涉事医生存在的问题,也要反思商业保险还不够完善的地方。商业保险只有进一步完善规则和补齐短板,才能真正对基本医疗保障形成有力补充,让保险、医疗、患者之间的合作更加顺畅,为“病有所医”再增一道坚固的护栏。


